向晨趁着刚开学时比较空闲的时间如愿的找了份工作,赚些外快。在学校时同学们都知道她虽然看上去脸成熟,可是却比他们都要小,所以也算是照顾她,彼此相处得倒都比较愉快。
日子似乎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带着些青春的张扬,切都显得那么美好。不过不得不说,向晨最近有点儿烦躁。好吧,不是有点儿,而是非常烦躁。
大学刚开始的日子,这些以往成日里被关在书房扔在题海中的孩子终于迎来了解放。不得不说,大的生活中总是带着些放纵的,在最初的磨合之后,班的学生很快便熟识起来,于是,各种出去喝酒玩乐,放纵得让向晨都直皱眉。
当然,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些能考上a大的学生,基本上在高中时也都是些埋首书海中的书呆子,那么自然的,所谓的早恋那是肯定错过了。
当初也不知道是谁突然冒出句:既然早恋咱赶不上了,那么就算晚恋也得来回啊。不然等到大学毕业了,初恋还给自己保留着,那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莫名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大数人的赞同。不仅如此,而且似乎在别的班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应(自家班上那么人,不能总是自产自销吧),于是乎,整个年级都活跃了起来。
本来这些也是不关向晨的事情的,她平日里的休息时间数是贡献给了打工,就连班上的聚会她也只是偶尔抽空去看看。何况班上那些人都知道她小,是没人会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了。
不过可惜,事事总是有意外存在,而且这意外往往还是怎么雷人怎么来。
辛辛苦苦的在外面打了两个月的工,向晨终于如愿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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