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的新人。除了被王总管遣散的临时杂役,其余大部分人都是要随王府迁回汴京的。像狗顺一般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早就欢欣雀跃的回家报喜,能跟着王爷一同去汴京,在白城小市民的眼中,绝对是一种无上殊荣,是可以在亲戚四邻间四处炫耀的资本。
沈珍儿也趁着收拾的间隙,回了趟飞云酒楼。瑞王回京的消息早已传遍了整个白城,沈家父母对女儿将远赴汴京一事,心中早有准备,却还是在见到沈珍儿时,忍不住掩帕抹泪。
“儿啊,为娘听说这京城勾心斗角,你尚未及笄,小小年纪便要一人远赴千里,让爹娘如何放心。”
沈母自成婚后就一直随着沈父做生意,也是个见过世面,分外要强的女子,极少露出这种普通妇孺伤怀忧愁的神情,看得沈珍儿心中一痛。
她蹲下身,趴在母亲膝上,心中愁肠百结,“母亲放心,女儿自会照顾好自己,如今得王爷青睐,在王府的日子过得也算顺遂,去了汴京,待时日再长些,女儿就跟王爷请辞回家。”
沈天赐立在边上,眼眶也有些发红,但嘴上却依然不依不饶,“你当王府是自己家,难能让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沈父坐在一旁,吸了下鼻子,他原本就是个心肠软的,心中原就难过,见妻儿这般伤感,更是万般不忍,想了下,忽然道,“老婆子,如今天赐也尚未娶亲,我看不如,咱们把这酒楼卖了,举家搬去汴京,京城繁华,想必酒楼生意也不差,待天赐娶妻生子,咱们一家就在京城落地生根,你看如何?”
话一出,沈母攥帕拭泪的手一下顿住了,沉吟几秒,旋即骂道,“老头子,你是不是糊涂了?
分卷阅读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