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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放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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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第二个电话就是打到小叔家,我说我要把他接过来读书,他在电话那头兴奋的几乎要跳起来了,像是突然间被什么东西点亮了般雀跃而小心翼翼地问我,“那我们是住起吗?”我说是,他又兴奋地好像要把电话绳扯掉般的尖叫。

    第年的时候,我俩住在学校安排给教师的教职工宿舍,很小间房,张床,个煤气罐连接的炉子,张方桌我们分为二。他成绩好,所以很争气的以第名考进我们学校的初中部,开始拿全额奖学金,加上贫困补助,所以我养这么个十几岁的孩子,倒也不算吃力。我让他去住宿舍,他说不,他就乐意跟我呆块儿,我说不热么?他说不热。我永远记得他说话时真挚的眼神,他说我是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理所当然的,我必须做到。

    后来工资涨起来了,我们就搬到了需要乘坐二十分钟公交车的处两居室,有个烂的不行的空调,买了个二手车,空调也是烂的不行。他不在乎这些不完美,只因为有了自己的房间而感动的塌糊涂,以前在家的时候,虽然小叔小婶对待他不像德思礼家那么苛刻,但也差不了,全家的家务活都落在他头上,似乎他不干活就对不起爸妈的养育之恩般,即使亲眼所见,我也难以想象这么大点儿的孩子是怎么熬到现在的。

    可是现在,这个在我心中永远长不大的天真的程乖乖,他长大的突如其来,也成熟的可怕,他柔软的外壳上长了刺,会攻击人,会剥开我最心底脆弱的那面,带着尖锐的钩子把我的五脏六腑全都挖出来。

    倘若我还是个人的话,说不定我会整晚地抱着膝盖坐在在窗户边哭,等着程成的电话,等他跟我说对不起,那我肯定立马原谅他。

    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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