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第三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6章军人不得干政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时,也必须严格遵守军人不得干政的铁律。

    这里所谓的“军人”是对在楚军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统称,包括战斗人员即军方武职如各级军事单位主官排长、队长、营长等,和非战斗人员即军方文职如长史、参谋等。

    不得干政不是说不能议政谏言,多数军人也是楚王国的公民,有权利通过公车上书提出自己对国家政策及行政建设方面的谏言。

    这不仅是刘曜当初给百姓军定下的规则,也是楚王国新一代军人必须遵从的原则,无论是谁,只要敢越过这条红线,都会以违法犯罪论处。

    刘曜当着帅阁太尉及诸帅的面,以及军方高层、中层部分将领的面,下达这样的指令,相当于再一次强调了军人不得干政的纪律。

    起初有些武将还不能理解,甚至内心深处难以接受。

    毕竟自宗周至今以来,文武界线并不明确,也就是在东汉王朝建立之后,儒学才开始正式大兴,文武的界线也才逐渐浮现,但多数东汉的读书人照样是文武兼备。

    不过,刘曜并没有选择一刀切,而是留下了文武可以进行相互转职的规定,虽然转职的机会只有两次,但也给有志封侯拜相的人留下了机会。

    从熹平二年初刘曜打出靖天奉难的旗号举兵清君侧,到如今的熹平四年五月份,整整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

    无论是最初跟随他的百姓军军人,还是后来收编的各地义勇及东汉凉、并两州的边军,大都逐渐习惯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人不得干政”的铁律。

    因此,刘曜的命令一经下达,立即得到了殿内众人的执行。

    皇甫嵩、朱俊

第66章军人不得干政(4/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