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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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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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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道,“证人先自我介绍一下。”

    女子低声道,“我叫赵冬梅,案发当时是胜利宾馆的客房服务员。郭有才入住的501房就是由我来打扫的。”

    公诉人道,“赵冬梅,你说下当时501房的情况。”

    “在2004年9月27日当天,也就是郭有才带着范贞香入住的当天他们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当时男的气呼呼的走了,女的独自在房里哭。”

    “之后,你有看见范贞香再走出房间吗?”

    赵冬梅摇头,“之后,我就再也没看见她。”

    “在他们退房之前都没有见过范贞香,对吗?”

    赵冬梅点头,“是的。”

    公诉人道,“审判长,据证人描述,范贞香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房间,那瓶敌敌畏不可能是被害人外出购买的。而范贞香的母亲兰桂花也表示,她女儿离开家的时候,心情很好,一个心情很好准备出嫁的女人是不可能带着一瓶敌敌畏出门的。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这瓶敌敌畏是嫌疑人郭有才带进旅馆房间的。”

    审判长点头,“公诉人继续提问。”

    公诉人道,“赵冬梅,我再问你,郭有才和范贞香入住的501房,你除了9月27日听见他们争吵之外,之后还有听见他们发生过争执吗?”

    赵冬梅摇头,“没有。因为那几天宾馆来了旅游团,我比较忙,也没注意。”

    公诉人道,“那你为什么感觉501房有异常?”

    赵冬梅道,“因为那间房门上一直挂着请勿打搅的牌子。而且他们退房之后,我发现床单上有血迹。其实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

第58章 证人出庭(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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