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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官职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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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四州,屯驻扬州。

    征南将军:统领荆、豫二州,屯驻新野。

    征西将军:统领雍、凉二州,屯驻长安。

    征北将军:统领幽、冀、并三州,屯驻蓟州。

    刺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

    治中:刺史的佐吏。古代簿籍文书之类称为“中”,“治中”即为管理文书档案之意,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官职。

    参军:东汉末曹操以丞相总揽军政,其僚属往往以参丞相军事为名,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校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汉朝官职一览(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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