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衣袖上探险的一只小虫,放回了草坪。自己,抽出双肩背包里goldenrose的手机,刷机上车。
把包抱在胸前,选择了车上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子,坐了下去。只要车上的人不多,我尽量会坐在固定的位置。靠着窗户,不仅可以吹着凉风,看着繁华的街景;最重要的是,能够避免与他人的直接或是间接的接触。这,让我感到安全。
由于是最后一班车,坐车的人,稀稀拉拉的,不是很多。车子一启动,所有的人,整齐化一地掏出了手机,塞上了耳机。看起来,就像是有人统一发号施令,让他们这么做似的。
稍微抬头望过去,无论是坐着的,还是站着的;全部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和那块小小屏幕较着劲。
好吧,我跟不上这个时代了,我成了这个飞速发展时代的弃儿。
年龄不到二十三岁的我,内心陈旧得像是个从四五十年代穿越过来的“老古董”;浑身散发着与外表不相称的陈腐气息。我不敢说,自己散发着怀旧的芬芳;毕竟,多数人不喜欢旧俗的东西。
我,是有手机的。而且,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不过,大半的时间,我是没有花什么心思去研究它的。除非是必须使用,很少主动触碰这个已成为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科技标配。讽刺的是,恰恰在这个时代,用不到它的地方,少之又少。因为,我们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寻医问药,消费娱乐;全是依仗一部巴掌大的无线通讯电话,便可轻松搞定的。
我不能灵活地操作它,也还是离不开它。
我脑子不太好使,人又很蠢;这使我尽可能远离太过高科技的电子产品,免得暴露我余额
第一章 突发事件(一)(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