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对他,不敢掉以轻心。拼实力,肯定有所不及,但胜在偷袭成功,先得了优势。自己又有兵器在手,电棍有半米多长,用着衬手,又具电流击打的功能;暂且处于上风。
阿城,自我保护机制得以启动后,从袖管中抽出一把匕首,寒光闪闪;两个人,你争我夺,刀兵相向,一时打得难解难分。
双方,又缠斗了有五六分钟;我在一旁,看得心急如焚。我不懂功夫那一套,但我看得明白,大哥与他对阵,只能靠讨巧占得便宜,拼硬实力是不行的。他只有找出阿城的破绽,才能出其不意地奠定胜局。要不然,夜长梦多,谁死谁活还真不一定。
在我的心里,终究是骨肉亲情,战胜了所谓道义与良心。我不能看着大哥出事,也不能允许阿城有机会活着。他活着,就得有我在乎的人,受到伤害。
我不是伍子胥,没打算过为着他的背叛,三年归报楚王仇。仇,我不想报;只不过,不能允许他活。
于是,也不知从哪里来的那样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驱使着我,站起了身体,抄起客厅茶几上的大花瓶,慢慢靠近了正在打斗的两个人……乘其不备,朝着阿城的后脑,将花瓶砸了下去!
阿城的警觉性是很强的,这缘于他的职业需要。他,眼尾的余光,窥到了我的举动。一边疲于招架大哥的进攻,一边还要躲闪我的袭扰。奈何,大哥也知我意,有心配合我早点结束缠斗,步步紧逼,把他缠得分身乏术,根本没有办法防备我。
我放出的大招,在他歪头的时候,打偏了!成效,倒是有一点点的:花瓶飞过他的脸侧,砸在了后肩处,碎了一地。迸落四散的碎片,锋利地割开了他脸
第五十一章 尸宴(八)(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