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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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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食货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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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妄费也。”大学士彭时亦言:“光禄寺委用小人买办,假公营私,民利尽为所夺。请照宣德、正统间例,斟酌供用,禁止买办。”

    於是减鱼果岁额十之一。弘治元年命光禄减增加供应。初,光禄俱预支官钱市物,行头吏役因而侵蚀。乃令各行先报纳而后偿价,遂有游手号为报头,假以供应为名,抑价倍取,以充私橐。御史李鸾以为言,帝命禁止。十五年,光禄卿王珩,列上内外官役酒饭及所畜禽兽料食之数,凡百二十事。乃降旨,有仍旧者,有减半者,有停止者。於是放去乾明门虎、南海子猫、西华门鹰犬、御马监山猴、西安门大鸽等,减省有差,存者减其食料。自成化时,添坐家长随八十馀员,传添汤饭中官百五十馀员。天下常贡不足於用,乃责买於京师铺户。价直不时给,市井负累。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变言之,乃裁减中官,岁省银八十余万。

    武宗之世,各宫日进、月进,数倍天顺时。厨役之额,当仁宗时仅六千三百馀名,及宪宗增四之一。世宗初,减至四千一百名,岁额银撙节至十三万两。中年复增至四十万。额派不足,借支太仓。太仓又不足,乃令原供司府依数增派。

    於是帝疑其乾没,下礼部问状,责光禄寺具数以奏。帝复降旨诘责,乃命御史稽核月进揭帖,两月间省银二万馀两,自是岁以为常。

    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贡,曰岁办。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曰采办。其后本折兼收,采办愈繁。於是召商置买,物价多亏,商贾匿迹。二十七年,户部言:

    “京师召商纳货取直,富商规避,应役者皆贫弱下户,请核实编审。”给事中罗崇奎言:“诸商所以重困者,物价贱则减,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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