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外面吃晚饭,省得还要刷碗收拾。
拐了个弯,沈宸向一家熟悉的饭铺走去。走了没多远,便听见有人大喊“强盗”。
下班了,还管强盗吗?沈宸犹豫了一下,可看自己身上还穿着制服、佩着枪,只得稍微加快了脚步,向喊声处赶去。
来到出事地点时,沈宸发现好象不用自己“加班”了,约翰巡士先他到了那里。
一个老人正拉着约翰,用中文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虽然外国巡捕都有学习上海话的培训,但约翰显然被这语速和方言弄得不知所措,一脸懵逼的样子就表示他根本没听懂。
如果这么评价约翰的话,显然有些过分。起码他听懂了“强盗”这个词,因为这是他在培训课上学会的第一个中文单词。
看到沈宸,约翰懵逼的脸上现出了光彩,伸手叫着,却一时不知道沈宸的名字。
沈宸翻了翻眼睛,快步走过去,仔细听着老人的讲述,然后指着不远处的一所公寓的地下室,故意用不流利的英语说道:“那里,强盗在那里。”
约翰立刻拔出手枪,推弹上膛,奔向地下室的木质栅栏。他的反应如此神速,令沈宸感到挺惊讶。
这家伙和本尊那个二愣子倒很象啊!沈宸犹豫了一下,也抽枪在手,跟了过去。
约翰推开木栅栏,打开手电筒,走进黑暗的地下室。这在沈宸看来是很找死的动作,他喊了一声,也不知道约翰听没听见,但却没有转身或者回头。
沈宸走得不快,眯着眼睛,适应着黑暗。他听到了地下室里约翰的喝斥,和畏缩的回答。
眼睛适应了黑暗,沈宸也走进了地
第二十七章 声名,楚娇的猜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