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宠物的佩克斯天然能够和裴森沟通交流,这是别人不具备的优势。
当然,前提是能够驱使得动这只懒猫。
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的敏捷程度悄悄从一侧蹿进了伯克安格家的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的家,作为一只高等魔兽,佩克斯的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一只正常的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它转了一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了那栋华美的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的房子就好像是乡下的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了几个扫洒的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了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一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了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了啊。”
“陛下的身体不太好,我们大公多照顾一些也是应该的。”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的时候,口吻里都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下啊……”另一个女仆发出一声感叹,两人都捧着脑袋,眼神略有些迷离了。
伯克安格当年到达王都的时候,在贵族中都引起了轰动,更何况这些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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