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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以扑倒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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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老大不醉不带劲,还在酒里下了不知从哪儿搞来的什么粉。

    老大醉了以后,抱着侠客要亲,侠客同意了。于是,老大抱着床柱子亲了半小时之久。

    待老大口吐白沫了以后,侠客在老大的怀里塞了一只童子鸡(别问我哪来的==),然后把好用的,好吃的,全都打包在一起连夜逃走了。

    后来的后来,请往上翻,就是那样了。

    o be,这是一个question。

    莎士比亚用了一部《哈姆雷特》的时间,成就了这句名言。而哈姆雷特殿下用了毕生的时间去履行了这个决定。

    猫君她不是名人,更不是伟人。所以在to be还是 no to be中做出选择,只花费了一秒的时间。

    她抄起本子,重重的拍在了丑男a的脑门上。有恃无恐,这是猫君现在得意的资本,虽然hp笔记本间歇性罢工了,但她好歹也是作者大人,作者大人保护笔下的小伪娘不受妖怪的侵犯,随便打几个龙套发泄发泄,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你说是不。谁?谁说不是的?给我站出来!

    琉璃仙曾说过,以丑男之身怎敢大胆的在他面前欺负他心爱的美少年。这句话在猫君的身上同样通用。

    侠客是有错,抢了她心爱的p6。但侠客为耽美献身的行为,也同样大大的感动了猫君。

    在垃圾堆前的美妙邂逅,一瞬间电闪雷鸣的一见钟情,跨越性别身份和体积的忘年恋情,不顾家中另十二房恶毒小老婆的阻挠和破坏,以羸弱娇柔的伪娘身姿力抗群雌,上演了一出出让人不禁泪满面的后宫斗,步步惊心的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赢得了真爱。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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