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鞋真的是很漂亮,虽然已经有些年头了,这些缝线的缝隙没有新鞋那样的精致,你们不知道,让我真正喜欢的是制作这些靴子的材料,它们全都是用动物的真皮做的对吧?我天生就喜爱这种摸起来软软的皮草,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喜欢看着那些穿皮草的人,时常会因喜欢这些衣服而跟着他们走好一段路,但这样的机会很少,我身在南方的天气,人们很少有机会穿上这么厚褥的衣服可以走在外边。”
哈雅夫人指着房中的衣柜说道。
“那你一定更喜欢这些东西,你带她去看看吧,那些收在在衣柜中的衣服。”
比特先生却不大赞同自己夫人的话。
“真的有必要吗,况且那些衣服已经很旧了,不值得拿出来献丑,客人本来的目的好像并不是进来参观。”
“这样做也是可以的,但是要等科布伦茨回来,就像是你说的那样,难得会有客人光临寒舍。”
“科布伦茨?他是你们的儿子吗?”
泰莎从他们口中又听到了一个谋生的名字。
“不对,你猜错了,小姐。他是我们雇佣过来的一个猎手,虽然他的年纪也很年轻,估计跟你差不多大,我们雇用他负责为我们打猎。看看我们夫妻俩个人的样子,你知道我们已经不适合做这种事情了吧。”
这时候,比特先生又插嘴进来,打断了哈雅夫人的话。
“我不喜欢这个年轻人,他是个北方的游牧人,虽然我也认同他的身手很好,活干的也不错,但经常放一个圈外的野人进到我们家中来,我还是不太放心。”
“小姐,你不要听他的话。就算是游民,他们的性格
永冬之地(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