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上所写的时间是在夏天,兔子在夏天的颜色都是灰色的,只有当冬天来临前才会褪去身上下灰毛换上白绒,利于在雪地中躲藏。日记上所写的内容距今最多只有一年的时间,但这本日记的模样看起来就已经变得这样破烂不堪了。
泰莎注意到脚上穿着的灰兔靴,这双靴应该就是用笔记中当时那些兔皮做出来的,泰莎想起哈雅说过的话,在这里猎物并不容易被捕获到,它们很聪明,它们隐匿踪迹的能力比猎人捕获它们的能力要高超许多,这本笔记中的日记应该就是那个叫科布伦兹的人写的了。
泰莎顺势将页数往前翻一翻,每一页上所写的内容几乎都是记录每天打猎的情况,而且就算他没有捕获到任何猎物,都可以写出一段很长的感想,泰莎觉得这个叫科布伦茨的人一定是一个很个性十分活泼有趣的人。
“原来他还有一个弟弟,但不是他亲生弟弟。”
泰莎继续阅读科布伦茨写的日记,从他所写的话中挖掘出有关科布伦茨新的信息。
“他现在与他的奶奶居住在遥远的北方森林的深处,同生活在北方的一批流民住在一处偏僻的村落里,但她他平时几乎都是与比特跟哈雅呆在一起,鲜少回去,从这间屋子败坏的程度来看,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了,他可能已经回到他奶奶的身边去了。”
但从有一页开始的内容就开始出现泰莎看不懂的文字,这些文字的字迹看起来是另一个人写的,泰莎系数着又朝前翻了几页,看起来科布伦兹所写的日记,应该是从后面那些未用的纸页开始的,泰莎不懂这些文字所表达出来的内容,但科布伦兹似乎能够理解这些文字的含义,在笔这本记当中一
永冬之地(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