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两,到如今户部每年收取的商税也只有十五万两,整个朝廷从商品流通环节获取的稳定收益每年也不到五十万两,在整个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很低。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万历觉得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钞法的失败,导致政府对商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始终处于被动局面;第二是工商业涉及许多权贵的切身利益,这使得很多官员宁愿当睁眼瞎,很多政策也无法落到实处;第三则是受华夏传统观念的影响,重农轻商的观念依然严重,看不到工商业的积极意义,忽视其巨大的社会效应。
万历对于大明社会此时各方面的发展状况都非常留意,一直在细心分析朝廷的各项政令以及各地上报的奏疏。在他看来,明代中晚期社会确实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却远远不够。
核心问题,就在于大明商业经济的发展,并不是来源于科技水平与生产效率的提高,传统的农耕生产,人力畜力劳作,仍然是这个社会物质财富的绝对主要来源。
华夏文明不同于西方文明,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相对良好的自然条件,使得华夏社会已经执着于自给自足的模式千余年。物资的生产、分配、消耗是整个社会最为关注的三个环节,而工商业,不过是在这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流通环节,不可或缺却无所增益。
工商业再发达,也不过是对社会财富进行简单再分配。在统治阶层看来,这只是徒增变数而已,能带来一定的表面繁荣,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并没有实质意义。这也是明清之交,社会发生倒退的根本原因之一。
这种观点无疑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生产力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要素。但工商业的发展
第一百一十七章 商税之议(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