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而且不愿意采取补救措施。
&;&;这于您,于我,都是一个晴天霹雳,而人生之难,就在于要处理许多不愿处理的事,但又必须面对现实。我与您女儿商谈无果之后,才决定告之于您,这并非说明我想推脱责任,而是想通过共同努力,尽最大可能地挽救,以把损失和影响限制在最可能小的程度。
&;&;首先,我必须向您认错和请罪,毕竟是我造成了这样一种结局。
&;&;其次,我想简略地谈谈,某些必须说明的问题,以便您了解情况,而作出明智的决择。
&;&;一我与您女儿的实质性问题出现在前年5,6月份,在此之前,她早就知道我已经成家,并有一个女孩,同时也略知我们夫妻之间的关系不是十分好,而我只说有可能离婚,并一再说明,再婚是24年以后的事情,在小孩成家立业之前,我不打算替她找个后妈。
&;&;二在与您女儿有实质性问题之前,我明确向她说明,现在的《婚姻法》已经作了修改,类似的家庭纠纷要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当时,您女儿明确说她不会拆散我的家庭,法律无法追究她的责任。
&;&;三因我自身经济的困难,在与您女儿的五年交往中,没有给她任何经济上和物质上的资助,倒是她对我无私赠与财物,及走上层路线,借我进军中层梯队。因此,我曾经自卑地想与她中止这种关系,但她不同意,而且一直未曾计较我的“一毛不拔”。
&;&;四在与您女儿的接触中,我建议采取某种措施,防止如今局面的出现,她说她在服用药物,而且万一出了问题,也可以到医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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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