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比如年满18岁的青年,当18周岁之后有义务为国家服3~5年的兵役。如果服完兵役之后资源留在军队的,那就算义务兵,我们可以建立相关的法案,把义务兵算作是职业军人,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是普通百姓的4倍。而一些有才能的义务兵我们可以给与安排到各连排之中任职,如果期间立功,积攒的军功达到一定标准之后就可以升职。同时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组织,不能只以新军为目标,比如我们建立华夏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升职之类的,加入我们共产党的需要各种审查,如果跟前朝有关系的,那么就暂时不允许入党,考察3年,3年后如果达到我们的入党标准的话就允许加入。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刘涛把他前世的经验给说了一下。
“哎呀,老刘,你这想法可实在是太棒了,我们怎么都没有想到了,我们为百姓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相应的他们也需要为国家做出一点贡献,而且时间不是很长,还有各种的保障机制,这个足够让百姓们信服了。”
“佑天,这个法案的建立就依靠你跟大犹的那些法律专家去制定一下吧,必须要考虑清楚,具体细化分之法案都需要你去操心。”
“嗨……这算什么呀,咱们都是为了全华夏的老百姓好,让他们以后也有法可依,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应尽的义务,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好事,忙完怎么会推脱呢?”
“其实吧,我觉得,不光实施兵役法,老李,你回头跟那些大犹的法律学专家商榷一下,我们华夏是时候出台一部标准的国家法律了,来规范老百姓们的行为准则。”
“呵……老刘啊,不说的时候不说,一说了之后你看看,这都是很棒
第六十三章 兵役法(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