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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盗格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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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127 长剑之侧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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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色如常地放下长剑,他伸手擦去脸颊上干涸的血痕。当长剑归鞘后,他抬起手臂,拍打了几下袖子,似乎正在掸去上头的灰尘。

    对于杀掉“小丑”的理由,格罗斯平静说起,神情极其轻描淡写。

    而在“巴勃罗血刺”的内部,类似的争斗并不在少数——偶一失手或是双方矛盾过深,杀人也不是不可原谅。

    强者更有价值,而活着的人,便是强者。

    三位赏金猎人当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只是他们这次出来执行任务,唐迪却这样被人杀掉,要说没有影响任务,无论如何也是一件说不过去的事情。

    意外的变数。

    他自称“老鹰”。

    赏金猎人们相互看了一眼,然后悄然摇了摇头,看来他们三人,并不知道“老鹰”,甚至可以说,从来都没有听起过这一名号。

    因为,这本来就是格罗斯临时杜撰的。

    十米的距离,正好处于冲锋的有效范围。

    不过这三个赏金猎人的站位,格罗斯暗暗分析了一下,发觉仅凭一次冲锋,根本留不下他们三人——

    在格罗斯的对面,是一条笔直的巷道,放眼过去,还可以看到外头的长街。虽然他刚刚宰掉了唐迪,但是再想重复一次之前的手段,无疑是把对方的三人当成了智障。

    未免太天真了。

    双方始终保持着这一段距离。

    在格罗斯的眼中,这是三个黄点,说明这三个家伙处于就职高阶的实力——

    是“巴勃罗血刺”的赏金猎人lv30才能掌握的技能,因此,他们并不像刚才的“小丑”唐迪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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