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斯捂着额头,表示自己快要看不下去了。
“头儿,你常常说每个人都应当有一把自己的合手武器,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放下了长剑,并没有对于同伴们的取笑作出过多不必要的理会,斯考特来到了格罗斯的身前。他抬手挠了挠脑门,像个谦虚的学生一般对着格罗斯问道。
强剑身与弱剑身,格罗斯以前曾经说过这些东西,不过当时大家并没有太多在意——
那个时候的格罗斯还是一位未就职的平民,虽说其实力在野狼盗匪团内处于数一数二的位置,但是绝没有眼下这般的一支独秀。
对比其他人,格罗斯与斯考特的实力已经将他们远远甩在了身后。
所以,论起剑术上的交流,两人容易找到更多的共同话题。
格罗斯点了点头。
像是战士这一类职业,武器就如延伸的手臂,如臂指使,这是剑术进阶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事实上,除了某些通过特殊手段强行提升实力的人物,大多数的就职者,都有着与战斗等级相匹配的经验和技巧。
在中,战斗这一方面,大多数的技巧并没有体现在人物的面板上——
这种设定一方面赋予了游戏更高的自由度,而另一方面,则让某些运动神经缺乏的土豪多出了一份憋屈。
就算手握史诗级大砍刀,那也得砍到人才有伤害。
中各个职业流派有着完善的战斗平衡性,到了游戏的后期,只要装备档次的差距仍然控制在某个范围之内,战斗的胜负往往有着难以预测的可能。
“熟悉手中的剑,对待它
Act4 安普顿矿场的日子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