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学者先生所料,博克恩确实来自伦迪领——
他年少时曾呆在王国西境那一片一望无垠的广阔草原,过着惬意而无忧无虑的日子,一天之中大多数的时候,年幼的博克恩只是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偶尔看护一下进食的马匹或者脱离羊群的羊只——
那个时候,他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面积远远超过普通贵族庄园的牧场,但后来,因为父亲得罪了当地某位实权贵族的缘故,那个牧场被一些肮脏而可耻的人用卑鄙的手段给夺走了,迫不得已之下,他的父亲只好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了那个一生难以忘怀的故乡——
这样的成长经历让年少的博克恩变得分外的早熟,为了生活,他十六岁时便已参加了一支还算不错的佣兵团,到了眼下的二十七岁,他已成为了这支佣兵团的副团长——
团长已经五十多岁了,若是不出所料,想必再过几年,他将会得到团长那个宝贵的位置。
这也使得他对于佣兵团的经营和诸般事务特别的上心——
“白鹰”佣兵团这一次来到了恩萨达,便是应那位慷慨的伯爵大人所招募。在拉齐斯的布玛,大大小小的佣兵组织不计其数,这样一种状况也导致佣兵彼此之间的竞争变得极其的激烈,博克恩所在的“白鹰”佣兵团远远比不上城内的那几支大型佣兵组织,因此,在团长大人的默许下,他亲自联系了数个与“白鹰”实力和规模不相上下的团体,一齐来到了战争前夕的恩萨达。
只是当他看到学者先生所骑乘的纯白色马匹时,那种天性中所隐藏的对于优良马忠匹的衷爱一下子忍不住迸发了出来——他早已观察过这匹毛色完美的极品马匹,而
Act74 白马的买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