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并不是制度而是一种用毛线织成的颇具有民族风的衣服,萝卜一样的小粗腿被白色长筒袜给包裹了起来,虽然婴儿肥的三无脸看不出来任何表情,但是蓝宝石似的漂亮眼睛则闪着名为好奇的光芒。
啊!医护兵,快,快给我血包。
“叔叔,我能摸摸你的奖杯吗?”可能是觉得卫宫切嗣没有听清楚,小萝莉又重新说了一遍。
“啊,快停下,你还是我的手吧,快停下啊!求求你不要逼着我去犯罪,圣杯战争几天就打完了,这三年牢我可是绝对坐不起的。”
虽然卫宫切嗣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是不拿奖杯的那只魔爪却是一点一点的伸向小萝莉。
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啊。
“嗯……”
摸头杀,ex级对萝莉宝具,最大范围为一只手臂的距离,最多可捕捉萝莉一枚。
就在卫宫切嗣的那只充满罪恶的魔爪停留在小萝莉的头顶轻轻搓揉时,小萝莉发出舒服的一声轻哼。
诸君,我喜欢萝莉,我很喜欢萝莉,我特别喜欢萝莉。
“好的,叔叔的奖杯随便你摸,”卫宫切嗣一边揉着小萝莉的头一边把自己的奖杯给递过去还一边说道,“不过,如果你能叫我爸爸那就真是最好了。”
小萝莉接过卫宫切嗣那对于自身身形来说堪称巨大的奖杯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还能有为什么,当然是这么叫会产生背德感,从而更加性奋了,尤其是用那人畜无害的脸配上懵懂无知的表情说出这种话。
喂喂,是警察叔叔吗?这里变态。
对,没错,就是他。
第二十二章 路遇萝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