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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养成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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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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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其实事情又是再普通不过了。

    在乔治.奥威尔的著作《1984》里,男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熬过了各种各样的刑讯折磨,却败给了老鼠。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地承受极限,有那么一样极致的恐惧。

    对于古依漪而言,她能够和史密斯先生感同身受,万分理解,如果给她一只老鼠她会立马投降,溃不成军。

    这个打破僵局的物种就是老鼠。

    Bronx实在是太过于遥远,古依漪搬了两次家。先是搬到了Brooklyn大桥附近,离地铁站很近,每天去上班只要二十几分钟,实在是太爽。

    不过,她很快又有些吃不消,那里的房租实在是太贵了,她虽然工资不低,可是负担起来还是太困难。

    她跟秦越提了两句,秦越马上给她打了一笔钱过去,说是既然那边方便还是住在那里比较好。古依漪想了想,又把钱给秦越寄了回去。

    虽然他奖学金拿得高,又在实验室工作,也不过是过得比较舒适而已。如果每月支持她这么一笔,他的生活质量马上就下降了。

    既然她的工资并不足以支付这里的房租,那么理智的放弃这个住所的享受应该是更加明智的选择。

    两个月之后她开始了第三次搬家,秦越正在写一篇很重要的论文,关键时刻根本来不了,只能在电话里抱歉的千叮咛万嘱咐,让她自己多加注意,然后手边不停地埋头做实验和记录数据。

    古依漪在Manhattan找到了一个房间,并不大,但是离工作地点不过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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