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涯虽然危险,可是闲暇下来的时候,总有机会接触到音乐的。
当年与张展同批从杀手训练营合格出来的只有三个人,个是他,个是血狼,还有个,则代号叫刀尖。刀尖是英格兰人,他和别的杀手不同,非常喜欢音乐。在训练营里没机会听乐曲,可是出来后,只要有空闲,他就会待在他的房间内,用录音机欣赏他喜爱的乐曲。
张展和刀尖算不上朋友,但由于大家都是同批从训练营出来的人,所以来往会比别人稍些。有的时候,张展执行任务归来,会带上几罐啤酒,到刀尖的房间里去聊两句。
而在他们聊天饮酒的时候,刀尖房间里的录音机也从来没有安静过,总是在播放着些乐曲或歌曲。由于刀尖是英国人,他放的录音磁带,当然全部都是英文歌。其中有首歌,刀尖非常钟爱,每次张展去的时候,总要听到这么遍两遍。
久而久之,那首歌就连张展也能哼哼了。后来刀尖告诉过他,那首歌的歌名叫《yesterday》,是英国著名摇滚乐队theles演唱的经典歌曲。这大概是张展这辈子唯会唱,同时也是最记忆shēn kè 的歌曲了。
因为刀尖已经死了,他再也没有机会,拿着啤酒,和他静静地坐在房间里,起听这首yesterday。这首歌,代表了他和刀尖之间那种淡淡的友谊。所以yìn xiàng shēn kè ,至今难忘。
很幸运的,张展居然在电脑里找到了这首yesterday。反正都已经被于琳赶鸭子上架了,要唱,就唱自己唯会的这首吧。
看到张展点播了歌曲,在他边上的于琳看歌名,就很惊讶的说道:“咦
第一百六十六章 唯一会唱的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