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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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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阐释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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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议庭还需进一步核实刘艳的身份,审判长下令,‘证人将你的身份证和工作单位证明交给值勤法警。‘



    刘艳将这些材料交给执勤法警。审判长接着命令道:‘请值勤法警将证人的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交给本庭予以核实。‘



    合议庭检验了刘艳的身份材料,确认了刘艳具有专门的知识,其身份是家暴问题专家。



    审判长接着向刘艳交代出庭作证的权利义务:‘证人刘艳,本庭告知你证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作证;2、有权查阅证言笔录,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



    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证人应承担下列诉讼义务:1、如实作证的义务。如果有意作伪证,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证人证言所提出的问题。3、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



    ‘你是否听明白了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刘艳点点头表示清楚,响亮地回答道:‘听明白了!‘



    ‘证人刘艳,请你运用你的专业知识,如实回答控辩双方以及本庭的相关询问!”



    出庭之前,李超早就和刘艳沟通好了,其作证的目的:一是针对家暴实施的认定、涉家暴犯罪的行为特征提供专业意见;二是重点解释家暴受暴者在暴力反抗时的规律,说明姚莲花的过度加害行为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手段残忍。



    此刻,刘艳胸有成竹,以

第165章 阐释家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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