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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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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阐释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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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我想让你走,你就得走;不想让你走,你就不能走;我想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而你不能说半个‘不’字,否则就暴力侍候。



    因此,施暴人不愿意分手而施加暴力,其目的是控制,而受暴人不愿意离开,施暴人通过暴力迫使受害人离开。其目的也是控制。



    施暴人每次殴打受暴人可能都会找各种各样形式上的理由,比如穿得招摇、去ktv、不孝敬父母等。但其实质都是为了控制受暴人。



    本案中叶添龙对姚莲花常常殴打,其目的就是控制。符合家庭暴力的本质。一开始叶添龙是阻止姚莲花离婚的,所以暴力殴打,迫使其不敢离。后来叶添龙发财了外面有女人,又想赶姚莲花走,就暴力驱赶让姚莲花净身出户,很明显这一前一后,虽然一个是要挽留,一个是要驱赶,但本质都是为了控制!



    判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二是要分析是否经过过完整的家庭暴力循环。家庭暴力自身有一个循环,一般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暴力紧张期。在这个阶段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施暴人为一点小事就会发脾气、砸东西、推搡受暴人。如果受暴人这时能够全部满足施暴人的要求,可能会暂时推迟暴力行为的发生,但不会最终阻止暴力行为的发生。



    家庭暴力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之后它一定会进入第二个阶段,即暴力爆发期。在这个阶段,暴力的严重程度会上升,殴打及身体暴力(踢、推、用物体袭击、烫烧)、性侵犯、恐吓、生命威胁等在这个阶段比较常见。



    这时挨完打的

第165章 阐释家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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