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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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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专家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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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杀死家庭暴力施暴人,让她能够从此摆脱挨打的命运。因此,姚莲花的杀人手段,与唯恐被害人不死而对自己进行报复的巨大恐惧有关,而与其主观恶性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这一点也可以从姚莲花是初犯偶犯,案发前从没有过违法行为或犯罪前科的事实中得到体现。”



    李超和善若听得频频点头,就连姚莲花都是一脸的兴奋,很明显刘艳的观点对她有利。姚莲花的家人都是精神大振,局势朝着对姚莲花有利的方向发展。



    许玲秀气的脸却是布满了凝重,她指控姚莲花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基础正在动摇。



    就在各方反应不一之时,刘艳继续说道:“此外,我们要注意此类案件中,自我保护是受暴人对施暴人实施加害行为的主要动机。姚莲花杀夫表面上针对的不是正在发生的暴力,而是暴力威胁,实践中被普遍当成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这正是被国际社会称为典型的受暴妇女的防卫行为。



    事实上,受暴妇女判断被害人的死亡危险是否紧迫是基于长期挨打的经历和对被好人的心理和行为习惯的深刻了解之上的,这种判断和预测能力是没有同样经历的人所不具有的。



    只有对婚恋关系中双方的互动模式有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的前提下,设身处地站在受暴人的角度去判断,才能发现之前的受暴经历和其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是因为自我防卫因素,对于受暴人针对施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以及主观恶性的评价应当不同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犯罪。”



    “综上

第166章 专家释疑(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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