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光。
李超平静地与其对视,薛大状的弟子,律师界享誉盛名的后起之秀。乘风集团的法律顾问,真是偌大的名声,李超很想称称对方的斤两。
今天的庭审对双方而言都值得期待。
上午九点,书记员核查双方身份后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之后,书记员站起来大声地道:“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步入法庭,一敲法槌宣布道:“现在开庭!
首先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无异议,经审查今天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原告聂海华、李晓莲与被告刘强人格权纠纷一案,我院于x年3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夏洛克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x年4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由书记员乔柔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51、52条之规定,当事人有下列诉讼权利和义务:1、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起诉或上诉的权利;
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提起反诉权利。
3、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有: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其中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担任记录的书记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第214章 关门弟子(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