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把《金瓶梅》加入一点性描写是有其卑鄙目的的话——这两种东西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威力无穷。那么作者创作它首先不是为了名,因为当时创作这些稗官野史、市井是不入流的,难登大雅之堂,尤其是包含有一定“猥亵”的内容,很难得到主流价值观的认可和尊重,只有学术著作才是真正的“立言”,而且作者把自己的实际身份掩藏得密不透风,以至于后人只知一个“兰陵笑笑生”的笔名,把研究他的真名实姓成为一个非常热点的学术问题了,我想追求名声的人不会如此神龙见首不见尾吧?汲汲于名利的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表演自己的机会,哪能讲什么清静无为呢?当然那些沽名钓誉的所谓隐士除外,“隐居”只是出山的手段。所以我们基本可以认定这不是为了出名。
那他是不是为了利益呢?确实,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以丧尽天良,别说加入一点性描写了。我们要知道,当时没有出版市场,更没有版税一说,作者根本不会为了市场为了吸引人的眼球来故弄玄虚。当然,有人说了,也不能排除作者是为了某个人创作,有这种可能。当时有种解释甚嚣尘上,认为此书是明末大学士王世贞所作,因为他的父亲王杼之死,间接上有严嵩一党的隔岸观火和落井下石,于是王世贞为了报仇,深知严嵩之子严世蕃喜读,这才创作此书,并把毒药浸染书角,以至于严世蕃在蘸唾液翻书时,沾染毒药而死,但实际情况则是,严世蕃是被就地正法的,关于这个情况,吴晗先生在其《的创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一文中有详尽叙述,驳斥了这种为了报仇为了某人,才创作此书的虚妄。
所以说,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如果说,目的如此简单,只是为了钱,
前言之一 莫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