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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西门偷娶潘金莲 武二误打李皂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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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私有制社会里如何做到“有钱能使鬼推磨”之我见》的文章送给了相关人等,大家都认为西门庆“立意精准,不亚于孔、孟之流;才华盖世,实堪比韩、欧之文”,实为近百年来少有的绝世妙文。

    在啧啧称赞和仔细回味文章意境的情况下,知县对武二说:“武松,你不要听信小人挑拨,来和西门庆作对。这件事于情于法讲不通,难以立案处理。圣人说过: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你不可感情用事。”旁边的官吏也说道:“都头,你在衙门当差,也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应该知道,只要是人命官司,必须是尸、伤、病、物、踪,五件俱全,方可立案审问。你要是不清楚,我们再给你讲一遍。这五个要件:‘尸’,是指尸体;‘伤’,是指尸体的致命伤痕;‘病’,也是指在尸检时发现的致死的病因;‘物’,就是物证了,尤其是指致命的凶器;‘踪’,就是指具有足以证明行凶动机和情节的证人证言等。你也应该知道,五大要件的‘重中之重’就是尸体。如今你哥哥尸身全无,如何立案审理?”武松道:“如果照这样说,我哥哥的冤仇难道就不能报了吗?既然相公不接受我的状纸,我自有道理。”于是收了状纸,回到住处,让郓哥儿回家了。武松仰天长叹,咬牙切齿,口中骂不绝。

    武松之所以说“他自有道理”,是因为他也有一个酝酿已久,并且已经开始创作的论文题目,叫《论在“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封建私有制社会里如何以暴制暴之我见》,如今他也准备尽快结尾,向自己与“西门庆同学”的相同“导师”,也是他们的共同“父母”——知县大人递交。

    后来武松出了人命官司,交上论文时,

第九回 西门偷娶潘金莲 武二误打李皂隶(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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