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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注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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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十五 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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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以天子蒙尘,四方云扰,进从横计於弘。弘怒斩之,时人莫不称善。晋诸公赞曰:于时天下虽乱,荆州安全。弘有刘景升保有江汉之志,不附太傅司马越。越甚衔之。会弘病卒。子璠,北中郎将。

    司马朗字伯达,河内温人也。司马彪序传曰:朗祖父俊,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位至颍川太守。父防,字建公,性质直公方,虽间居宴处,威仪不忒。雅好汉书名臣列传,所讽诵者数十万言。少仕州郡,历官洛阳令、京兆尹,以年老转拜骑都尉。养志闾巷,阖门自守。诸子虽冠成人,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肃如也。年七十一,建安二十四年终。有子八人,朗最长,次即晋宣皇帝也。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后关东兵起,故冀州刺史李邵家居野王,近山险,欲徙居温。朗谓邵曰:“脣齿之喻,岂唯虞、虢,温与野王即是也;今去彼而居此,是为避朝亡之期耳。且君,国人之望也,今寇未至而先徙,带山之县必骇,是摇动民之心而开奸宄之原也,窃为郡内忧之。”邵不从。边山之民果乱,内徙,或为寇钞。

    是时董卓迁天子都长安,卓因留洛阳。朗父防为治书御史,当徙西,以四方云扰,乃遣朗将家属还本县。或有告朗欲逃亡者,执以诣卓,卓谓朗曰:“卿与吾亡兒同岁,几大相负!”朗因曰:“明公以高世之德,遭阳九

魏书十五 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第十五(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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