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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注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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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二十 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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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彭城王据,建安十六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徙封宛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章陵王,其年徙封义阳。文帝以南方下湿,又以环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封济阴。五年,诏曰:“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据改封定陶县。太和六年,改封诸王,皆以郡为国,据复封彭城。景初元年,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魏书载玺书曰:“制诏彭城王:有司奏,王遣司马董和,赍珠玉来到京师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逾侈非度,慢令违制,绳王以法。朕用怃然,不宁于心。王以懿亲之重,处籓辅之位,典籍日陈於前,勤诵不辍於侧。加雅素奉脩,恭肃敬慎,务在蹈道,孜孜不衰,岂忘率意正身,考终厥行哉?若然小疵,或谬于细人,忽不觉悟,以斯为失耳。书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古人垂诰,乃至於此,故君子思心无斯须远道焉。常虑所以累德者而去之,则德明矣;开心所以为塞者而通之,则心夷矣;慎行所以为尤者而脩之,则行全矣:三者,王之所能备也。今诏有司宥王,削县二千户,以彰八柄与夺之法。昔羲、文作易,著休复之语,仲尼论行,既过能改。王其改行,茂昭斯义,率意无怠。”三年,复所削户邑。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户。

    燕王宇字彭祖。建安十六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改封鲁阳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下邳王。五年,改封单父县。太和六年,改封燕王。明帝少与宇同止,常爱异之。及即位,宠赐与诸王殊。青龙三年,徵入朝。景初元年,

魏书二十 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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