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去。
他不常参加这个圈子的聚会,只是偶尔,但每次她都会过来吃饭,一起玩,只是从不付账,因为没有钱。渐渐知道她多一点。曾经在巴黎住过很长时间,学过电影和油画。在结束了一段短期婚姻之后就回到了北京。带回来的钱刚好付掉一套单身公寓的首期。也曾在一家法国汽车公司工作过,拿着高薪,但很快又辞职。
始终不喜欢工作,只喜欢谈恋爱。
她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及一贯纯真的姿态,和圈子里或圈子外的男人谈恋爱。又的确是非常穷及窘迫,从来没有过稳定的感情及生活,但毫无愧色。
几乎所有稍微英俊一些的男人,她都会喜欢。即使那些男人穷,脾气坏,而且隐瞒着在外地的妻子或女友。每一次恋爱,姿态投入,奋不顾身,惊天动地。并且心无城府地享受快乐。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乐的女人,笑起来满脸都是天真的小纹路。
因为她,使他相信爱也许不是魅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一个喜欢谈恋爱的人,会比一个出色的人,更容易获得机会吧。她就是这样一个危险分子,鲜活激烈,身上有遵循本能的力量。就像他第一次听到她声音的感觉。她像一只兽类。
沙美就常说七白和他是两类完全对立的典型。他是自控及节制的人,有专业领域的职业,闲来喜欢及古典音乐,一个人去游泳。偶尔出来聚会,对身边的人总是温和有礼并保持适当距离。
像任这样出色的男人居然一直没有女人,谁能相信。沙美一次在饭桌边当着众人提起。七白已经有些喝醉了,两颊有胭脂的醉红,依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大声地说,我相信。因为他太试图让自己
知不知道(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