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定居和进出自由;三是生活习俗和身份地位确保尊重。告示上用了不少字数明文规定。无论何种地方人氏,无论何种风俗习惯。无论是否农、工、商、学、儒、士、兵等等人氏,在华夏军的控制范围内,必须相互尊重。逆令者轻则示众鞭打,重则驱逐出境甚至斩首。
听到这一点,最为高兴的商人,然后是农工阶层地人氏,不满者多为儒生和仕官这些。
对于明文规定不准任何士兵官员或者其他人以除军令之外的其它藉口在城中喝令他人开道让路,地位低下的商人们觉得今天地天气真是晴朗。
权利再多也不会让人嫌弃,特别是第九点,任何人氏皆有入仕的权利。
这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自己地眼睛,虽然明知这里面肯定有不少含义,不会那么简单,但是不再通过单单的儒生科举入仕,一改隋文帝之前立下的规模,让不少商贾齐声欢呼。工农两阶的人倒没有意见,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这些人能入仕才怪,而且就算能当上官,也不会干。
读完权利再读义务,第一点,洛阳人有服兵役的义务。而且不是一句这么简单,上面明文规定,所有洛阳的后代,无论男女,都必须在享受完求学的权利之后,进行一段时间的兵役训练。女子比较象征性地设定为三个月,而男子则长达三年,但可以分在十五年内分次进行。
因为讲解人解释说这些年青人不算正规军队,不必参战,只是训练体魄,而且在训练结束后有优秀者可以在城中任职,普通的人也可以选择某些华夏军提拱的工种。
这一来,最受工农两阶相对贫赤的人支持,他们觉得训练几年,然后找到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也是
425章 贸易都市(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