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力,插手这些灰色,甚至黑色地带,却是比正儿八经的做生意,遵纪守法要容易太多了。
地下世界的规则,强者为尊,正是最适合超能者发展壮大的土壤。
打击超能者涉黑集团,基本上已经是各国的共识了。
只是以前毕竟没有一部全球通行认可的超能法案,所以在面对跨国犯罪的问题上,很有些法律问题无法解决。
就像刚才的那个例子,主犯大家都知道是谁,但如果对方一直不出国,并且持有当地国家的合法身份,那么完全就可以做无罪辩护的。
当然就算是这样,也只不过是避免了超能者直接站在台前的情况,如果转入地下,可能还会变得更麻烦。
但已经足够了。
世界有黑就有白,阳光下一样会有阴影,不可能说真的把任何阴暗的角落都照的清清楚楚,但只要能够让超能者心存忌惮,就已经是各国目前能够接受的了。
说得不好听点。
站在台前的犯罪者是普通人,总好过是超能者。
前者古往今来不曾断绝。
但后者,所造成的影响,就好比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对于地球各国今后想要持续推进的重构超能者存在状态下的新社会秩序有着太多的不良影响了。
而超能法案中的另一个重点,则是全球范围内的超能者注册管理问题。
依托于华国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的超能者登记注册办法,超能法案里规定,所有超能者都必须在取得联合国超能管理组织认可的官方机构进行超能者登记注册。
完成登记注册后的才是合法超能者,否则就
463.超能法案!(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