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胡女士与高老板(男方)结婚十多年,育有两个儿子,去年胡女士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分财产和赔偿。胡女士说,
高某3年前在休闲中心结识了一名洗脚妹刘某,并且同居,夫妻俩为此争吵不休。一年后,“小三”怀孕,且公然坐在高某的车里让胡女士看到,胡女士冲上前打刘某,被丈夫扯开。结果当晚,胡女士被丈夫掐住脖子打,遍体鳞伤。待刘某生了孩子后,胡女士又遭丈夫毒打。在法院庭审中,胡女士提交了身体受伤的照片证据。然而,由于高某当庭否认,胡女士又没有举证受伤与高某有关,法官一时无法认定该案存在家庭暴力。法官遂对夫妻俩的大儿子(已满12周岁)进行与其心智相适应的询问,孩子告诉法官,曾看到高某和刘某抱在一起。不料,刚刚还声称自己“从不打人”的高某勃然大怒,认为是胡女士教唆孩子说谎,当即冲出座位对胡女士挥拳打去。法官当场喝止高某后,继续询问,高某竟然在法庭之上再次冲向胡女士进行殴打,经法官严厉制止才最终作罢。法官因此审理认为,虽然胡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受到家庭暴力,但结合被告在庭审中的表现,可见被告的暴力行为已属常态,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行为。由于法院审理时还发现,被告方有从银行账户内转走170万元财产的行为,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判决两人离婚;高某赔偿胡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汽车补偿款48万,公司股权补偿款26万,退回转移财产68万元等。案例2男子刘某与受害人李某婚后生育一双子女。刘某长期吃喝嫖赌,经常向李某要钱,拿不到钱就对李某大打出手。李某不堪忍受,与刘某离婚。但离婚
第一百零五章 故事三:家暴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