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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兵魂之大赖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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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回 乐颠颠的李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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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个钱包嘛,也算不上啥大罪!公共场所扒窃,依据刑法264条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就算是惯犯,判三年了不得了。在里面好好表现一下,两年半妥妥的出来。

    可人家小贼这会儿可不这么想,他可能是觉得自己在预审前期认罪态度不好,有可能被重判;也可能是看着审讯室后面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后受到了某种启发,这货直接高呼:

    “报告政府,我要求做污点证人!我坦白,我交代,我还要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

    这货在跟预审民警要了一根烟之后,就如同竹筒倒豆子一样将他们这个团伙的一切犯罪行为抖落了个干净。

    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啊!坐在椅子上听小贼交代的李所,惊得嘴上的烟都掉地上了。好嘛,这还是一条大鱼!

    据小贼交代,他们这个以周桐(光头汉子)为首的团伙共有13人,主要从事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他们以k市火车站一带为主要据点,但犯罪地点不只是k市吗,这个团伙还经常乘坐火车在北疆地区流窜作案。

    该团伙共涉案200余起,其中公共场所扒窃180余起;入室盗窃20余起;由于入室盗窃过程中正好撞见受害人在家,由入室盗窃转为入室抢劫、q奸9起,杀伤11人,其中2人死亡,q奸4人!

    归纳起来这个团伙的特点就是:在车站偷,上了火车还偷,下了火车继续偷!他们不止集中在车站与火车上犯罪,有时候乘火车到了一个城市,收获不大的话,他们还要在该市干上一两起入室盗窃!入室盗窃时,家里没

第六十八回 乐颠颠的李所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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