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一个人又来到了警局的外围,前面情况探明后,我便又打算转到警局后面再看看。刚绕到后面,促步走在前,忽闻狗叫声,猛然一回头,豁然一乳狗。
我拎起这只小狗观察了下,估摸此狗出生应该只有二个月,长得虎头憨脑,相当可爱。我情不自禁地抱起它亲了一下,岂不料它毫不留情,狠狠咬了我鼻子一口。顿时我心头火起,立马操起擀面棍打了一套丐帮的降狗棒法,教训了它一顿。
正在我为自己精湛的棍法赞叹之时,突然发现从自己身后莫名其妙地多了两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莫非有狼?但这又不是荒郊野地怎么会有狼呢?我听说过狼的故事,既说狼最喜欢把爪子搭在人肩膀上,当你以为是有人在拍你时,只要一回头它便会一口咬断你的脖子。怎么办?在这电光火石关头,我立马双手各抓住一只爪子来了个过肩摔,紧接着给它来了个降蛇十八掌外加一个泰山压顶,它便昏过去了。
待得仔细一看,发现并不是狼,是一条母狗,因为此时那小狗奔过去了大口地吸着奶。姑且念在它救子心切的份上我便没有进一步加害它。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终于让我明白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一定要我们痛打落水狗了。没走多久,我就听见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听声音的节奏便知是一种多腿动物,来就来吧!我操起擀面杖猛地一回头,啊,果然是它,没猜错,真的是一只蚂蚁。
我便继续前行,不久身后又传来轻微的脚步声,从声音判断这是一只比蚂蚁大的多的四腿动物,我心想比蚂蚁大的动物多的是啊,比如鸟啊,鸡啊,狗啊都比蚂蚁大,不过鸟和鸡好象只有两条腿,那么排除掉就剩下狗了
第二十三章 劫狱小插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