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浩原的法制比起西蒙斯布罗的法制来看比较有人情,你犯法了,你可以通过在牢狱之中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而西蒙斯布罗的法制呢?西蒙斯布罗的法制认为,你这人只要犯法,你就已经算不上是人了。
西蒙斯布罗的法制观点是这样的,比如一个小偷偷了东西,那么捉到小偷之后,西蒙斯布罗会把小偷用来作案的手砍了。
而冯浩原的观点是,一个小偷如果偷了东西,那么更具情节和家庭因素,来决定小偷被抓住之后的处理。
但是兰康可不认同二人的观点,兰康认为,人如果犯罪,这并不是犯罪那个人的问题。
而是和犯罪人的家庭因素有问题,兰康认为只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礼治社会,犯罪的人就会逐渐减少,只有人人都知书达理,那么谁还回去犯罪呢?
若是有人犯罪,兰康会把这人关进儒家学院的悔过室,通过教育使得这些犯罪的人改过自新。
说白了,冯浩原和西蒙斯布罗二人都认为兰康的想法太过于理想化,而兰康认为西蒙斯布罗和冯浩原的想法才是太过于理想化。
谁都不能说服谁,但是他们之间却时常合作,甚至如今波兰王国的律法就是杂糅了三人的思想从而产生的。
最后波兰王国的宗正托卡诺斯,他则是不太于重视权利和律法,他的主要原则是监督波兰王国的王室人员。
托卡诺斯认为波兰王国的百姓们只需要由王和朝廷来管就可以了。看书还要自己找最新章节?你out了,微信
第四百一十章:波兰大臣不同的想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