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村头半里远的地方,有一片河滩,这片河滩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滩上遍布着光滑的鹅卵石和绿油油的小草。
&;&;按理说,这片小河滩无法引起大家的瞩目,因为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但事实是,在我们村的周围十几里,它很有名。
&;&;为什么?
&;&;是这样的,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片河滩上经常枪毙犯人,有时一年还会枪毙好几个。
&;&;而且,这个小河滩上,还曾经枪毙了一个很牛逼的犯人,据说这个犯人比九命猫的命还要硬,当时法警朝他身上开了整整十二枪之后,才终于命丧黄泉。
&;&;如此牛逼的死刑犯,被枪毙后,在我们家乡自然是远近闻名,从那以后,每当有人骂架的时候,总会拿他出来诅咒对方;‘打十二枪才打死的xxx’。
&;&;说到这里,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在那个遥远的年代,法警会选择在这个地方枪毙犯人?
&;&;依庸才所见,原因主要是有以下两点。
&;&;一;地理位置好。
&;&;因为这个地方就跟体育馆似的,河滩周围全是高凸地带。
&;&;二;周围人口集中。
&;&;那个年代,社会很乱,广大的青少年都以当不务正业打架斗殴的烂仔为荣,因此,在这里处决罪犯人,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这样,大家就可以好好遵纪守法,做一个良好公民。
&;&;关于第二点,我想我应该并非妄加揣测,因为在那个年代,每次枪毙犯人的时候
【刑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