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碰了碰他,面容被街灯照得闪闪发光,“我虽然很幸福,就知道傻乐,觉得我运气是世上最最最最好,但我也懂,黏得太紧恐怕就会厌烦得很快。”
黄煜斐颇有些不满:“好狡猾,小橘竟然还在对我讲这种话。”
“哎,被识破了,”李枳眨了眨弯着的双眼,笑道,“那猜猜看,我现在是在套你什么话呢?”
“说我不会厌烦,”黄煜斐也笑了,“我怎么会厌烦?你是我唯一的出路呀。”
“这话果真还记着呢……”李枳睫毛翕动,“但我一直没搞明白,这唯一出路是指,要是没了我的话,你就无路可走了?”
“就不想走路了。”
“我是拐杖。”
“不对。”
“那我是冰饮料,是放着劲歌金曲的耳机。”
“不对。”
“到底是什么呀,黄先生?”李枳吸了吸鼻子,“不知不觉又煽情了。”
“终点。你对我来说就是终点,人只有知道终点在哪,才会有勇气把马拉松跑下去,否则漫无目的眼瞎一样,岂不是很惨,”黄煜斐坦然地说着,看了两眼夜色中李枳被镀了层光膜的侧脸,“我对于你呢?李先生,我是你的终点吗?”
“不是的,”李枳考虑了一番,才抬起眼皮,专注地回望他,“哥,你可不止那么一点,真要说的话,你是我的一整条路。从头到尾。虽然我不知道这条路会有多长,但我知道,等到它结束的时候,我必定也不复存在了。”
黄煜斐听着,总觉得这话里有话。他固然是心动的,却也感到不安。他想:什么叫作“不复存在”呢?这讲得也太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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