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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晋商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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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马首是瞻,所点出来的问题更是一针见血。

    薛宇可以明确的知晓此时虽然有股份制的萌芽,但绝对不可能有像自己这么完善的体系,而刘明忠却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其摸得透彻,更是举一反三,询问的问题一针见血,直冲脉门。

    薛宇对于股份制的改革自然不可能直抄现代社会,比别人快一步是天才,比别人快十步那就是疯子,现在社会的股份制形式要是拿过来就不是改革了,而是搞事情。

    薛宇所进行的股份制改革是模仿的明清时期晋商的模式。

    晋商经营盐业、票号等商业,尤其以票号最为出名,与潮商与徽商并称为中国历史三大商帮。

    在晋商的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股份制的萌芽,虽然与现代股份制相比还略有瑕疵,但对于当时的时代来说已经是极为高明,也是因为股份制的实施,为晋商的发展注入活力,使其在明清商界纵横驰骋五百余年,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商帮和国际性商人。

    晋商股份(股俸)有正本、副本之分和银股、身股之别。所谓正本,即财东的合约投资,每股几千两到数万两不等,可按股分红,但无股息;副本又称护本,有两种:一是财东除正本以外存放在商号或票号的资本;另一种是“统事”或“获本”即东家、经理及顶身股伙计在结帐期从其所分到的红利中,提留一部分存入号内只领息而不分红。

    此外,晋商还不断丰富其股份制内容,实行了“倍股”、“厚成”、“公座厚利”、“预提护本”、“财神股”、“狗股”等办法。倍股,指股东未分红时,提留一定比例的红利,充作流动资金;厚成,即折扣部分资产,使商号实际资产

第41章 晋商之法(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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