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德曼的提醒之下,陈舟找到了科伊尔这位师兄。
陈舟一开始以为,科伊尔也只是弗里德曼手底下,一位普通的物理系博士研究生。
却没想到,弗里德曼告诉他,科伊尔的父母,都是搞材料学实验的学者。
通过科伊尔的关系,应该会有收获。
结果被弗里德曼说中了,科伊尔通过父母的关系,找到了一位麻省理工毕业的化学博士。
这位博士以前跟科伊尔的父母,在同一个实验室待过。
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自己出去搞了一个实验室,开始做独立的实验研究。
虽然在规模上,比不上原来的实验室。
但是,该有的设备,都还是有的。
最起码,能够满足陈舟的需要。
当然,这个实验室并不是说陈舟完全接手了。
他也没有那个钱。
陈舟只是“注资”了一些,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实验室的决定权,并且获得了实验室的“独立”使用权。
实验室最终的归属,还是那位化学博士的。
这个“独立”使用权,也就是说,陈舟有权在实验室内,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做自己独立的课题实验。
而实验室的任何人员,无权干涉。
并且,陈舟所做课题实验的任何成果,都属于陈舟个人所有。
实验室无权将这些研究成果,占为己有。
陈舟猜测,这位化学博士之所以会同意这样的条件,主要还是看他是一位数学家和物理学家,并没有材料学方面的突出表现。
至于4
第531章 一凡,交给你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