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还觉得自己是个理智的人,可现在来看——
其实不然。
一个人用尽心思的对你好,她怎么可能会没感觉,不心动。之前之所以任由秦越追自己,也是因为有感觉。
而现在,这种感觉愈发的强烈了。
……
秦越没去多久,二十分钟不到就提着一个白色的袋子出来了,把东西放上车之后两人去秦越住的地方。
秦越带迟贝去的是他日常住的一个小区房子,距离公司比较近,位置也不错,属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一个小区,这个小区的房价贵到离谱。而且是两梯两户的类型,房子的格局很大很大。
站在门口,迟贝探头朝屋内看了眼问他:“你这房子……”
“嗯?”
迟贝摇头:“不错。”
秦越低低一笑,从袋子里掏出刚刚在超市里给她买的拖鞋,解释说:“先将就着穿,下次给你买好看的。”
迟贝脸一红,瞥了他眼:“你还惦记着下次……”
“没下次了?”秦越靠近她,故意问。
迟贝翻了个白眼给他,伸手推开秦越:“再说吧。”
她跟着他往屋内走去,屋子里干干净净的,秦越许久没回来,但应该有家政阿姨过来打扫,里面一尘不染的,地板都在发光。
里面的装修风格真是符合秦越这个人的人设,黑白灰,感觉就没有其他多余的颜色了,有的也只是一丁点的点缀,他这房间没有太多的人烟气息。
“先坐会。”秦越把衣服脱了下来,低头挽起袖子:“我去给你做饭。”
“我来帮忙吧。”
第二十三章(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