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晓东没有讲话,显然也是默认了。
“这样吧小东,你回头毕业后,先来我的公司实习个一年,好好的学一学,看一看,至于开餐厅的事,这个方法多的是。
到时我来投资,让你来做就是了。”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虽然有《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约束,但这个只局限于直系亲属。
比如父母,配偶,子女,如果是其他亲戚则没关系。
华国的干部这么多,难道这些人的家人,就真不能做生意了?
那套用一些人的话,既然这样我还费劲心思当干部干嘛?
可纪律摆在这,他们也不能堂而皇之的违规,怎么办呢?
于是这些人,就找自家的亲戚,只要不是直系亲属就行,让他们来创办企业,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而自己在里面占着干股,当然了,在股份合同书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但实际上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正是自己。
除了自家亲戚之外,还有找外人的,总而言之都是一个道理,说白了企业法人,不过是一个纸面上的名字。
背后真正的老板,还是这干部或者他的家属。
很多人都是这么干的,不然现在哪里有这么多老板?
他们背后真正的控制人,大都另有其人。
陶晓东这也一样,陈广生可以投资一个餐厅,完全交给陶晓东来做,这样就不算是违反纪律了。
只不过这么一来,陶晓东虽然有参与感,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企业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是陈广生的。
第1629章 陶晓东的理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