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听人念上一遍,也能清楚明白。
而正是这种直白的文字里,所显露的理念,让冯蘅震惊。
冯蘅知道自己的丈夫常说侠义精神,常讲为国为民,却不知他竟将百姓的地位放得如此高。
百姓是国家的主人、百姓可以任命和罢免官员,百姓甚至还可以直接否决皇帝的政令。
这些都是明确写在这套律法当中的,其中最直白的便是,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排在最前面的竟不是皇帝,而是御史台,皇帝只排在第二位。
而所谓的御史台并不是冯蘅熟知的御史台,而是一种她从未想过的权力机构。因为御使不是由皇帝和大臣任免,而是由百姓自己选举出来的。
这其实就是将后世的代表大会改了一个名字照搬了过来,只做了很少的修改,这对柯镇恶而言毫无难度,毫无违和,但对身处这个时代的人而言,那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了。
不过金朝的覆灭,本来就是明教这群大逆不道的人干出来的事情,若是上马这样一套律法,反对声音也未必有那么大。
这也是冯蘅惊讶的第二个方面。
因为这一套律法中所体现的政治智慧十分高明,以冯蘅对自己相公的了解,他是绝对没有这样的政治智慧的。
因为这一套法律从体系上实在太完备了,将国家的职能,官府、军队的职能、百姓的权利义务解释得十分透彻。
唯一不好的一点是,皇帝的权力被极大的限制了。
这让冯蘅有些怀疑,柯镇恶到底是不是自己儿子的亲爹。
就没见过这样坑儿子的。
冯蘅摇了摇头,把这种
第459章 般若,诸法(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