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王朗后,李大河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但是王朗听完之后,没有愤怒,也没冷笑,只是无奈的叹了口气。
随着社会的进步,贪赃枉法是必然会出现的,这一代的官员可以说是官场上的新手,等到制度完善,官员增多之后,想要杜绝腐败的问题,可谓是难如登天。
韩季的案子也许并不是个特例,官员的权利在增强,发生草菅人命的事也就不再稀奇了,这次韩季的运气好,这些办事的官员水平太低,被王朗轻易的看出了破绽,如果将来这些官员熟悉了律法,将卷宗写的滴水不漏,不知道又有多少个韩季被无辜冤死。
从理智上来讲,王朗是希望靠法律来维护国人权益的,但是在他心中还有一股侠气,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可谓是不共戴天之仇。
如果韩季没有被魏土他们抓到,潜伏几年之后,杀了这二人报仇雪恨,王朗从心底里是佩服这种行为的,即便是这样的行为损害的是自己的统治基础。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夏国初建,一切从无到有,想要法制健全那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一个个案件不断地来完善法律才可以,这需要数代人之功。
李大河没有提到魏土所说受贿一事,将魏土判决说完后,王朗同意了他的判决,并且要求立即执行,将二人的头颅腌制起来传首各城以儆效尤。
经过这件事,王朗命令工部在皇宫之外设立一个巨大的龙皮鼓,名曰登闻鼓,凡是夏国百姓觉得有天大的冤情之时,都可以敲响这登闻鼓直接进宫面见王
第三百四十章 依法治国(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