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帐内,宝箱成列堆放,烛光灯火照耀,熠熠生辉,让人炫目。
一位五十岁红衣长者盘坐中央,身材不高大,相貌不出众,气质不特别,精瘦的脸颊,小小的眼睛,发丝黑白相杂,下巴留有一小簇山羊胡子。
红衣长者外表中正,像饱读诗书的儒生,其实他与这个俩字一点边都沾不到,他非但没读过几本书,他甚至连字也没有认全。
刘邦,家中排行老三,所以也叫刘季。因为杀沛县县令取而代之,再加年龄比较大的关系,所以被人们尊称其为沛公。
刘邦过去五十年人生,那么就一个字来形容——混!
拉帮结派。
调戏寡妇。
打架斗殴。
敲诈勒索。
这幅表面正经的面孔之下,有一个混混想到的所有品质,他厚颜无耻,他吃软怕硬,他虚伪狡猾,他嗜赌贪酒,他几乎是一个混混界的教科书人物。
刘邦大半辈子都这么浑浑噩噩度过了。
他曾以为后面大半辈子也会这样过去。
这个时候的刘邦最大的梦想,无非是把村东李寡妇搞上床,他觉得只要能做成这件事情,他的人生也就算是圆满了。
有时命运就是喜欢开玩笑。
这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地痞混混,一天梦斩白蛇,突然龙魂觉醒,从此一飞冲天,瞬间达到连想都不敢想的高度,那个朝思暮想惦记的李寡妇连同她的女儿,全都轻而易举就被刘季弄上床尝遍各种滋味。
刘邦发现。
你觉得有些东西非常美好,有时纯粹是没有得到而已。
第四十章 刘邦化真龙 一去三千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