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拎出一手新歌?并且还是英文歌?
她深吸口气,只希望这首歌,不要那么变态,不然她会对自己产生怀疑的。怀疑自己一个堂堂国际名牌大学出身的高材生,还不如一个高中生。
而且这个高中生传闻,不学无术?
如果这样都是不学无术的话,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上了4年假大学。
可看着看着,觉得不对。
萧筱出生于兰凌,自然懂英语。兰凌是个移民国家,兰凌人大多都是精通华语、英语两种语言。
看着看着,她眼睛越瞪越大。
beatit
theytoldhimdon‘tyouevercearoundhere
don‘twannaseeyourface,youbetterdisear
thefire‘sintheireyesandtheirwordsarereallyclear
sobeatit,justbeatit
不错,这首歌正是beatit,是凌洲前世的一首反对社会暴力音乐作品。由michaeljackson(迈克尔杰克逊)作词、作曲、编曲,与昆西琼斯演唱。在其1982年专辑thriller收录的主打歌曲之一。
不自觉的,她哼了出。
一旁,陈一如神色有点恍惚,感觉跟做梦一般。这又是一首新歌,还是英文歌。她虽然不懂音乐,可听着萧筱哼的音调,却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一首好歌。
“殿下,这首歌不错,不过不适合我唱。”
第042章 两首歌(求收藏,求推荐)(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