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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那陆家女眷蒙难忍辱,地方上也有些人很替她们不平,就上诉公堂,写的状词中不能讲得太下流,但白仲常做过的事儿,他们还是要说清楚的,总不能因为忌讳下流字眼,就把白仲常做的真事儿都隐瞒了。他们斟字酌句,只用该用的字词,把该说的事儿说了,其中乃至有“剥捣阴”等字。
状子一上,官府也震动。照普通人做了这事儿,那是得严办了,只是白家也实在势头大,不但在当地有家当,而且在水州还有门亲眷,乃是摩罗城的城主。当地地方官儿不看僧面看佛面,总得意思意思,帮他们能宽了办就宽了办。
其实还有个人,名为王以宁,颇想谋此地地方官的职位,一见这事儿出来,有了主意,就煽动地方上的人,大肆同情陆家、谩骂白家、攻击地方官护乡绅,把白家几处田产给烧了。白家气坏了,叫地方官找出那烧田产的,要严办!
地方官一严办,这就更好办了。王以宁就向上头告状,说:“纵恶而长奸,司地方者,固不敢出,杀人以媚宦,有人心者,又何肯为?”这话说得很厉害,果然把那地方官给搞下来了。王以宁上了台,人人都说,该严办白家了!王以宁果然请了白家大佬来,跟他讲,对子弟太纵容了,是不行的。白家大佬倒也称是。王以宁又道,这子弟如今不管,以后闯出大祸来,就晚了。还是要管教管教的。白家大佬也不好否认,果然把白仲常绑起来,打了三十大板。这三十大板算是白家的家杖、还是官府的刑杖,也稀里糊涂闹不清。总之这“严
第十一章(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