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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党纪国法,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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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除罗志东党籍,免去其邢唐县国土局常务副局长一职!”

    周从澜的每一句话响起,便像是一柄刀子重重的落下,听在所有人的耳里,感到一种发自心底的寒颤。要知道这里的每一句话,便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没有任何意外的话,这些人的政治前途便算是彻底的断送了,再没有任何崛起的可能。

    整座会场除了周从澜的声音在荡,便是死一般的安静。

    “这次市委倒是真的下足了魄力!”苏沐暗暗道。

    在天朝,众所周知党的纪律处分总共有着五种,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在这五种中,警告为最轻处分,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轻处分。两者都为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但是仍然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撤销党内职务便属于比较重的处分,指的是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开除党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百二十四章 党纪国法,不容亵渎!(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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